为促进企业投资于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和增收,进一步提振消费,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宁波市消费券总体方案〉及〈2026年第二期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消费券办〔2026〕1号、2号)要求,现制订《2026年第二季度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消费券发放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内容
(一)活动时间
2026年4月22日-2026年6月30日,根据筹备和核销情况适时调整。
(二)发放对象
发放对象为在我市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人力资源服务类企业及民非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除外)。
(三)服务机构
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消费券的服务机构为在我市依法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四)使用场景
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消费券可用于企业采购猎聘、测评、管理咨询等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等场景。
(五)活动资金
1.本期消费券资金安排 1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50万元,各区(县、市)财政按照1:1比例配资。以线上申领形式发放,适用于活动期间企业向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购买相应服务使用,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在云闪付平台进行申领操作,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个发放对象本期只能申领一张消费券。具体面额如下:采购人力资源服务单笔消费20000元可申领2000元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消费券,50000元可申领5000元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消费券,满100000元可申领10000元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消费券,满500000元可申领20000元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消费券(以人力资源服务费发票金额为准)。
二、申领规则
(一)申领时间
线上申领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16时-5月31日16时。
(二)申领方式
1.授权报名。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企业),授权委托指定联系人在云闪付平台进行申领操作。指定联系人下载云闪付APP并完成注册后,在云闪付APP首页—市县消费券—市消费券—进入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消费券专属活动板块进行报名。
2.材料申报。在申领时间内,发放对象(企业)申领消费券时,需由指定联系人填写企业信息并将佐证材料上传至云闪付平台。
3.材料审核及消费券发放。申报企业可在提交材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后通过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完成消费券申领材料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获券信息、获券面额等信息同步反馈至银联。银联将根据发券企业名单及发券面额,于云闪付APP内通知授权委托人或发送短信至授权委托人处。各企业最终获券面额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为准。
4.获券规则。上述消费券将依据申领对象(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顺序确定,先到先得。
(三)申领说明
1.人力资源服务合同须为2026年4月1日起签订,每笔服务合同只能申领1张券;
2.人力资源服务合同须开具项目名称为“人力资源服务”的发票,开票时间须在2026年4月1日至5月31日;
3.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消费券服务机构须为在我市依法注册、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使用及核销规则
(一)有效期限
消费券申领成功后需在有效期内核销,核销有效期自6月1日起至6月22日止。无故未成功核销本期消费券的企业将无法参与下一期消费券的申领。
(二)核销规则
本期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每笔服务合同限使用1张券。获券企业授权委托人须在消费券有效期内,通过云闪付APP——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消费券指定板块上传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完成情况相关材料。
(三)退货管理
使用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消费券购买的服务原则上不允许退货,如因服务合同撤销等原因确需退货的,仅支持相关订单全额退款,由获券企业将消费券金额原路退回。
(四)风控要求
银联做好线上定向相关风险防控工作。发券部门须加强参与活动的服务机构培训指导,做好风控工作。
(五)禁止相关人员参与
禁止活动工作人员、服务机构人员等相关人员申领、核销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消费券。
四、附则
所有参与活动的服务机构、企业须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做到诚信经营、诚信消费。一旦发现有恶意兑现、虚假套取、发票冲红、恶意套利等违规行为将追回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纳入有关社会信用“黑名单”。
本实施细则由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区(县、市)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消费券参照执行。
消费券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9185900
云闪付平台联系人:戴存军,联系电话:87860855